各高校团委、学生会:
团中央、全国学联日前下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见附件1),现将《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请各高校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,严格按照团中央、全国学联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做好本校有关工作。为确保此项活动在我市顺利开展,选树好我市自强大学生典型,充分发挥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现做出如下说明和要求:
一、名额分配
根据团省委、省学联名额分配方案要求,我市应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候选人8名(最终能选上4名)。团省委学校部(省学联秘书处)制定了我市的名额分配方案,(详见附件3)。
二、校级评议与推荐
请各高校团委于2012年3月29日17:00前,完成本校推荐候选人材料的综合评议工作,并将候选人报名表(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star.xiaomei.cc,注明事迹类别)、个人事迹材料、及候选人校内宣道材料(包括样报、样刊、网络截屏等),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到团市委学校部。
未按要求报名和展示的,原则上不能推荐。
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学校部联系。
联 系 人:陈宏远
联系电话(传真):0416—2191808
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:锦州共青团学少部(腾讯微博)
电子邮箱:jztswxsb@163.com
附件:
1.《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》
2.《2012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方案》
3.《2012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辽宁省名额分配方案》
4.《2012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各校推荐情况汇总表》
共青团锦州市委学校部 锦州市学联秘书处
2013年3月7日